Cosplay 道具的法律风险:枪和刀
背景
因为之后需要用到一些比较特殊的 cosplay 道具,就研究一下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
以下所有讨论,仅限于中国大陆地区
枪
仿真枪
目前关于“枪”,存在三种形态,危险性递增:纯纯的玩具、仿真枪、枪
那么,达到什么标准,一个纯纯的玩具会被认为是仿真枪呢?
- 可以击发,枪口比动能在 0.16 到 1.8 焦耳/平方厘米之间的
- 长得和枪比较像,同时具备真枪类似功能的
- 长得和枪比较像,同时长度尺寸在相应制式枪支的二分之一与一倍之间的
以上三点中任意一点满足即可被认定为仿真枪,详细的原文可以参考《仿真枪认定标准》
其中关于第一点,是很多发射器所属的范畴,稍微改装一下,就有可能超过 1.8 的红线
因为第三点,很多模型枪的尺寸都是 1:2.05,卡在标准内,就是纯纯的玩具,没有一点法律风险
不过这里有一个疑惑,看上起尺寸比制式枪支大也不算是仿真枪,那我做一个稍微大一点的,不是也不算仿真枪吗?不知道为什么没有模型厂家这么做的
我这里只是提出一个可能存在的问题啊,不是要你做个稍大一点的去碰瓷,那理论和实践毕竟还是存在区别的
那么,持有仿真枪会有什么后果呢?《治安管理处罚法》只提到了枪支,并未提到仿真枪。
严格来说,持有仿真枪本身是不违法的,但是在实践中,不会适用这一条,可能会用别的理由,按照没收来处理
关于更进一步的制造,如果你的道具比较热门,可以直接到商家那里买对应的发射器,如果想自己制造,比如 3D 打印,那风险就更高了
在《枪支管理法》里是明确提到
第四十四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对个人或者单位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警告或者十五日以下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制造、销售仿真枪的。……有前款第(五)项所列行为的,由公安机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范围没收其仿真枪,可以并处制造、销售金额五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真枪
真枪的标准只有一个,就是枪口比动能,超过 1.8 就是真枪,那这个是有相当大的法律风险的
实际情况
现实生活中,如果只是小心持有发射器等仿真枪,根据网络上的信息,最常见的处理方式是没收,较少有进一步处罚
如果你买的是整体的发射器,相对比购买配件,更安全。购买配件比较有可能改装,也比较容易触发监控导致警察上门
当然,也有判刑的例子,基本都是因为发射器的枪口比动能超过了标准,仿真枪变成了真枪,这一点主要出现在改装后,不过也有有部分人认为检测结果和真实情况不符,这里不做评价,不过总之不改装还是比较安全的
另一个来源中,有答主提到:
在答主看来,我国1.8焦耳的枪支认定标准更倾向于是儿童保护机构绑架执法机构制定的标准,主要是为了在儿保机构没有执法力量的情况下最大化的保护儿童避免被玩具伤害到眼睛。但这个标准虽然成功的借用到了公安的执法力量,但由于公安内部不是很认可这个标准,故实际执法过程中,只要不发生人身伤害事故,公安基本就不会处理这种所谓的玩具枪涉枪案件。
就答主参与公安系统涉枪联席会议的了解来说,公安系统中最受重视的涉枪案件是制式枪支,也就是正规枪厂生产出来的军用或警用枪支。因为这当中大概率会涉及到各地军械仓库失窃、枪支使用过程中的保管不善或抢枪等更为严重的事件,故如果涉及制式枪支,大概率会尽快成立专案组跟进,拿到枪支后会发全国协查函确定枪支来源。
次一级受重视的是涉及枪管加工了膛线的枪支。一来有膛线的枪支发射药威力大(弹丸出膛前要克服膛线额外的摩擦力),弹丸的杀伤力强。二来膛线的存在大大提升了枪支的射击精度,使持枪人具有突破常规警戒距离远距离犯罪的能力。由于膛线加工需要特定的机械加工设备,不是简易的手工作坊就能制造的,故这一级别的涉枪案件公安通常会有动力向上追溯制造方以消除隐患
第三级受重视的是无膛线但使用定装弹药的枪支。定装弹药通常意味着枪支可使用弹匣以较快的速度射击常见于各种有简单机加工的手工作坊制作的枪支。由于该级别的枪支加工制造较为简单,来源很复杂,故办案的公安就不一定有动力溯源捣毁制造工坊。
第四级受重视的是使用火药作为发射药的枪支,常见为两广地区农村村民纠纷械斗时用的土法制造发射铁砂的火药枪。到了第四级,公安不允许持有但基本上只会积极收缴,而不太会给持枪人定罪(前三级公安通常会给持枪人定非法持枪罪)。
第五级是使用压缩气体发射金属弹头的枪支,常见于各地方体校射击队的比赛用枪。这个级别的枪支通常公安不会收缴,在备案后甚至可以合法将枪支拿出射击场进行异地转运(去外地比赛)。由于此类枪支几乎没有致命的杀伤力,故在某些地方甚至会批准给某些游乐场作为娱乐项目。
第六级是使用压缩气体发射非金属弹头的枪支,也就是所谓的使用BB弹、水弹、软弹的玩具枪。由于此类枪支几乎没有杀伤力,故这一级目前来看在国内绝大多数地区都处于公安基本不监管的状态(在网上以“wargame”为关键字可以在各地都找到一大票此类娱乐场所)。
当然,1.8焦的判定标准虽然看起来像是一个沉睡法条,但并不是失效法条。在特殊情况下仍然会被启用,比如说你家小孩拿着发射BB弹的玩具枪近距离射击其他小孩的眼睛,致使其他小孩眼睛受伤甚至失明,则对方小孩家长以故意伤害罪起诉并要求验枪,额外要求判处非法持枪罪,把这个伤害案打成更重罪名的持枪伤害案,是完全合法且大概率能达成的。
综上,国内各平台销售的以压缩气体为非金属子弹发射动力的发射器,虽然在公安、市场监、工信、法检等部门的视角上看更像是玩具而不是枪,但在肩负儿童保护的政府机关看来,这种弹丸发射器明显不能作为玩具,如果被缺乏足够安全意识的小孩在游玩过程中近距离射击其他小孩的眼睛(无知的熊孩子们拿这种玩具近距离互射非常普遍),将会产生非常严重甚至不可逆的伤害。在儿保机构无力在市场上执法禁止此类玩具枪销售的前提下,当然只能诉诸将此类玩具枪统统定义为真枪,依靠公安、市场监等部门在针对真枪时的处理力度来变相禁止此类玩具枪流入儿童市场。但反过来公安也不是傻子,自己内部执法力量有限,这种执法后挨家长骂的行为大多不愿多管,故公安的对枪支的执法大多还是只限于前四个级别,五六两级在绝大多数情况下进不了公安系统的考核指标。
具体案例
这个就很难找了,虽然行政处罚也会公开,但是毕竟不如裁判文书网那样全,找起来有点费劲
案例一
简单总结,销售仿真枪被拘留
但是看了之后,发现是第一次销售被警告了,这次再犯,被拘留了
案例二
来源:
都是同一个地方的警方,没有详细的经过,但对于制造、销售仿真枪,都是行政警告
案例三
进口了几千支仿真枪,和申报的内容不符,处罚是罚款
案例四
购买仿真枪,罚款
其他案例
还有很多来自裁判文书网的案例,基本上被判刑的,都是因为仿真枪被鉴定为真枪才判刑的,比如(2023)京 01 刑终 383 号
甚至也有仿真枪鉴定为强制枪支,但是最后没有坐牢的,比如(2019)粤刑再 2 号
总之把握好枪口比动能的红线,基本上就还比较安全
刀
关于管制刀具,先来看一下原文
(一)凡符合下列标准之一的,可以认定为管制刀具:
1、匕首:带有刀柄、刀格和血槽,刀尖角度小于60度的单刃、双刃或多刃尖刀(见图一)。
2、三棱刮刀:具有三个刀刃的机械加工用刀具(见图二)。
3、带有自锁装置的弹簧刀(跳刀):刀身展开或弹出后,可被刀柄内的弹簧或卡锁固定自锁的折叠刀具(见图三)。
4、其他相类似的单刃、双刃、三棱尖刀:刀尖角度小于60度,刀身长度超过150毫米的各类单刃、双刃和多刃刀具(见图四)。
5、其他刀尖角度大于60度,刀身长度超过220毫米的各类单刃、双刃和多刃刀具(见图五)。
(二)未开刀刃且刀尖倒角半径R大于2.5毫米的各类武术、工艺、礼品等刀具不属于管制刀具范畴。
(三)少数民族使用的藏刀、腰刀、靴刀、马刀等刀具的管制范围认定标准,由少数民族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参照本标准制定。
这些标准相对详细,比仿真枪的认定标准更加明确,可以根据自己的道具进行对比
一般来说,尤其是造型比较夸张的、非金属的武器,都是比较安全的
需要注意的是可能面临的处罚,在地铁站、火车站、机场等公共场所携带管制刀具,可能会被拘留
在其他场合,处罚可能不会那么严重
非管制刀具如果被发现,也可能会被没收,但不会被拘留